我今年 26 歲,常年輾轉不同城市的酒吧做演出工作,沈陽、合肥各地跑行程,晝夜顛倒,這就是我的謀生職業。很多人對夜場的印象,停留在影視劇里的刻板畫面,默認在這里工作的女孩子品行就有問題。可在我眼里,酒吧只是我的工作場地,和寫字樓、工廠、門店上班,本質上沒有區別,我只是靠著自己的時間、體力和舞臺能力換取報酬,不偷不搶,不坑不騙,堂堂正正賺錢養活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