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錢給離職司機建房,房產證該寫誰名字?我這樣安排你們覺得怎么樣?
我認真跟小超聊起最現實的問題,就算兄弟手足感情再好,在財產面前,也最怕日后扯皮,老話講親兄弟明算賬,很多親情裂痕,恰恰就是因為事前沒有說透。原本那片土地,有一部分產權本就屬于他哥哥,我出錢新建房屋,絕對不能侵占原本屬于哥哥的權益,不能房子建好了,反倒讓原本就有居住權的哥哥無處落腳。
我給出自己的想法建議:翻蓋完工之后,原本三間土地的權屬依舊歸哥哥,四間的部分歸屬小超。倘若未來小超選擇去往城市打拼發展,哥哥可以過來居住使用,但是房屋的所有權依舊歸屬小超。最重要的是,這一切都要在建房動工之前,和哥哥當面溝通確認清楚,留下憑據,把話說在明面上,守住一家人的感情。
聊起他哥哥,小超面露難色,哥哥性格比較執拗古怪,雖然同意翻蓋房子,但是有一個前提條件,家里那二十多條狗必須妥善安置好,否則就不松口。這些大多是流浪狗,在哥哥心里如同命根子,堅決不肯送人。可這么多貓狗也帶來不小麻煩,已經發生過咬傷家人的事情,父親、姐姐都被狗咬傷過,每一次打狂犬疫苗都要花上一千多塊,安全隱患實實在在擺在眼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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