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運之輪(二十三)
雖然起好像很壯事,但實際對于張凡,倒什麼太問題。
張凡並非能理解對方,只難以對方為什麼揪著自己理由,但最最,張凡還對方個痛,同也算自己個麼適答案。
張凡到最也過,但個世界總麼問題,答案實際沒太問題。
至于對方掙紮沒用呢?實際從始就已經注定,血雖然很,緒確憤,但對于現實並沒太作用。
張凡從始就提防著對方,更別剛剛張凡故把對方擊段距,為就此此刻對方反撲。
如果張凡個樣子還能被對方反噬,麼張凡也就用個方混。
對方很兇猛朝著張凡襲,對方自己也清楚自己命已經倒計,怕拼著自己斷痛,也張凡們帶危險。
但張凡控製距實太,到怕阿浩燃盡自己也沒辦法超越個距。
張凡實忍著對方般丑態,用自己血像子彈樣射,徹徹底底殺對方。
沒錯,張凡現自己之“”還些缺陷,既然以個“”以憑借自己血現自己,麼自己為什麼能再步呢?
就比如此此刻張凡“子彈”,只需將個“”放特殊血液裡面,然從某個方射,就好像子彈從槍膛裡面射樣。
雖然個到底也過個血液,但正因為蘊含個“”,所以才殺敵作用。
雖然就張凡,個威力點符張凡預期,只過殺敵作用,但正常都沒辦法破對方防禦。
次只能張凡運好,對方已經弩之末,如果個樣子還能收掉個話,麼張凡實沒辦法繼續自己個個比較好事。
但個個好處,就作為個次性偷襲段,實話還夠格。
最起碼具個玩兩個性質,而且還兩個比較性質,就夠隱秘加夠以扭轉況。
打能夠打傷就兩個概事,最起碼對于現張凡,個現威力只能差夠。
但很顯張凡還需對于個需步細化,現也過個最為簡單示范罷,姑且以稱之為1.0版本吧。
或許之張凡現更威力版本,就比如改變個血液形狀就以增個威力,或者兩個血液疊放起之類,個候張凡就以把些稱之為2.0。
但些很顯還需個鋪墊,最起碼個方張凡還沒辦法完善,只能選擇就拿湊著用吧。
當然個方見張凡除張凡本,以及個已經阿浩之,還邊個約翰。
約翰只過現麼面,讓張凡對付個阿浩,並著約翰已經個方。
張凡弄,約翰也完完見,麼張凡到底故還呢?
按照正常理,張凡應該藏著個段,畢竟到底張凡約翰也過個作係沒理讓對方張凡底細。
正常算麼回事,但很顯現並正常個范疇。
張凡剛剛經曆約翰個能力,雖然很張凡得以入解,但就麼個展示樣子就已經很厲害,就只需張凡特法子針對。
阿浩到底為什麼輸,為什麼淪落到現個步?還約翰能力以克對方,打得以讓根本就沒脾。
麼張凡放入自己角,如果此此刻阿浩個位置就張凡,也就需張凡自己對付阿浩,麼張凡個把握嗎?
只點,再回過個問題,才為什麼張凡麼。
首先確定點,就張凡就繼續個聯盟,雖然個聯盟就希爾林簽訂互侵犯條約樣脆,但總比沒好尤其現個局勢之。
所以張凡所事都放個提之。
作提就雙方都所需求,個方就很顯,就對方能力自己最起碼差。
如果到點,也就對方個緊急袋而已,得對方很善良,最起碼就張凡個,自己也屬于類爛范疇。
麼如何讓對方相信件事呢?也就張凡現弄個架勢原因。
雖然約翰能力很厲害,但之阿浩已經們好個示范。
張凡子更加厲害于,張凡個程控製,只需個適,就以完全阿浩到但沒到事。
怕沒當殺約翰,但能夠讓約翰能維持個能力事,張凡還很確定。
所以之也已經過,就現局勢,維持個攻擊力還夠,張凡對此還比較滿……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