姐妹們,豆姐做了這樣的事情,我真的不能再接受了,所以我打算開除豆姐,不過豆姐好像另有苦衷,你們說我這樣做對嗎
我坦誠地告訴豆姐,這四個月以來,她所有的辛苦、勤快,還有對家里孩子的用心,我全都看在眼里,記在心底。可再好的付出,也掩蓋不了欺騙帶來的傷害。我始終想不通,明明豆姐十分抗拒前夫王強,卻簽下那樣一份協議,答應一直和對方維持關系直到小米成年,這份協議處處透著不合理。
一開始豆姐不愿意吐露實情,只淡淡地說一切都是自己自愿。見她不肯說出背后的隱情,我拿出離職通知書,告知她,如果沒有異議就簽字,看在她工作四個月的份上,我會按照半年的薪資給她做賠償,簽完字之后就帶著孩子離開。
聽到要被趕走,豆姐瞬間繃不住,紅著眼眶追問我,真的要拋棄她們母女嗎。我也有些激動,反問她,并不是我執意要趕走她,是很多事情她全都藏在心底,不肯對我坦誠,沒有把我當成可以信任的人,我又憑什么繼續留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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